网平台销售私募类产品如何在规范中发
互联网平台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私募类产品,如何在规范中发展?9月12日,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CF40主办的第四届金家岭财富管理论坛全体大会II“统一监管下财富管理差异化发展”上作主题演讲时表示:第一,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私募类产品需持牌;第二,私募类产品不应在网上无差别宣传,不能让所有人都可看,只能特定对象可见,“特定对象”的确定规则应该审慎;第三,购买环节合格投资者认证是关键。线上线下的合格投资者认证要一致,金融机构与代销机构之间的责任划分要清晰;第四,研究完善其他线上操作的规范。“互联网平台上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定要‘打早’‘打小’,因为其散播、扩张速度很快。”孙天琦表示,对于非持牌的互联网平台没有通过持牌机构页面而是直接展示或者介绍、推介私募类产品的,应从严认定为非法从事金融产品销售活动,依法严查重罚。功能监管要落地,不能说“牌照不是我发的,不归我管”,也不能以“人手不够”搪塞,人在“阵地”在。孙天琦指出,市场头部金融企业和平台公司应该在市场创新发展中的市场秩序规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站在行业的高度及时与监管沟通。本文是作者所作主题演讲的整理稿。
关于互联网平台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私募类产品的几个问题
文
孙天琦
继管理部门对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展示销售存款(1月)、信托计划(7月)进行调研、规范后,市场又反映互联网平台存在面向不特定对象展示/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私募类产品的情况。
我们认为,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私募类产品需持牌。私募类产品不应在网上无差别宣传,不能让所有人都可看,只能特定对象可见,“特定对象”的确定规则应该审慎。购买环节合格投资者认证是关键。
一、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有关规定
持牌经营要求。代销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子公司)、私募基金,需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根据监管部门年颁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可以自行销售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也可以委托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销售或者推介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根据行业协会年制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在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可以自行募集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在监管部门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已成为协会会员的机构可以受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委托募集私募基金。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私募基金的募集活动。
监管部门年颁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指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专业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宣传推介的特定对象要求。关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根据监管部门年颁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销售机构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布告、传单、短信、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41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