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贵阳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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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由贵州省法学会指导,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省国际法学研究会、贵州省企联法律服务中心主办,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第三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在贵阳市线上线下同步举行。

本次论坛以“加强自然资源法治研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主题,旨在共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大计。贵州省社科院*委书记、贵州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吴大华出席并作论坛总结讲话,中共贵州省委*法委员会徐文山(副厅长级干部)作书面讲话、贵州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占霞出席并致辞,全国*协委员、贵州省法学会副会长朱山出席并致辞。

据了解,贵州省法学会及其法学研究会和各地法学会是各地各级*委*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智库,始终坚持正确的*治引领,搭建交流研讨平台,积极组织法学教授、法官、检察官、行*执法人员和律师等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深入研究,形成对国家*策、法律法规的正确一致理解和正确适用,共同提升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良法善治的能力水平,共同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学会章程规定的主要宗旨和任务,是新时代*委*法委领导*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也是宣传普及法律,为社会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方式。

王占霞在致辞中指出,近几年来,我省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等法学研究机构始终围绕*委、*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拓展法学交流、繁荣法学研究、推动法治实践、加强法制宣传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法治智库作用。王占霞强调,新时代、新征程,在“十四五”新的起点,全省各级法学及其研究机构要认真学习贯彻*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谋划新思路、创新法学研究,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为贵州法治建设高质发展谱新篇。     论坛分阶段由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毕健、贵州省法学会囯际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阮志群、贵州省企联法律服务中心执行主任路其晗主持。

来自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贵达律师事务所、海南大学法学院、天津市司法案例研究院相关专家学者围绕“土地、矿产资源法治研究”作了主题分享。贵州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干部、法学博士彭燕辉作点评。     天津大学、复旦大学、西南*法大学、贵州财经大学以及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人民法院的相关专家学者围绕“水江河海湖草、森林资源以及自然资源综合法治研究”作了主题发言。贵州民族大学法学研究院院长、贵州省法学会犯罪法学研究会会长宋强作点评。

专家学者特别对基层村支“两委”最关心的自然资源法治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论坛将为促进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相关产业持续跨越发展贡献新的智慧与力量,为自然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用法方面提供更多的良方良策。”与会专家深有感触地说。

吴大华在总结中认为,论坛具有四个方面的重要意义。推进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治文化创新,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论坛紧紧围绕耕地与林地保护,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矿业权共有和储量动态登记等自然资源法治的相关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交流,提出了一系列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的对策建议;专家学者运用法学研究提高立法、用法的实践性与应用性,符合新时代法学领域的学术风尚;其他学科的研究者、其他行业领域专家也以不同专业视角对自然资源法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评价,这种跨法学各学科、行业的综合研究相互交融,使得论坛更加充实、完整。   本次论坛共收到高校、学术机构、*法系统等论文83篇,并为其中16篇优秀论文颁奖。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张宇翼

编辑田菊

编审谭仕伦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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