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解决数字时代新定义法大数字正义与在

年11月3日下午,由中国*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中国*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共同主办的“数字正义与在线争议解决论坛”在法大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该场论坛也是“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中国*法大学专场。 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处处长石海,北京互联网法院庭长赵长新,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等数十家国内与香港仲裁机构代表,与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电子证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会。中国*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出席论坛,并与石海处长分别致辞。论坛由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和法治信息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李净分别主持。法制日报社、金律良言等媒体参会报道。

时建中对参会嘉宾和爆满的会场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祝贺!他表示,数字正义是我们时代 挑战性的题目。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化的经济活动,构成我们时代纠纷解决的主要对象。数字经济是以信息作为主要核心要素,以网络为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为重要动力的经济活动。数字经济直接导致人们的行为被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平台化。法律关系越来越多的通过网络建立起来,经济行为以数据的方式存储,线上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些数字化的纠纷对仲裁机构和法院提出三方面的挑战,即纠纷解决结果更公正,正义实现更便捷、正义实现过程更透明。中国*法大学和 人民法院合作建立的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能够培养同时具备法律知识和信息技术的人才,可以更好地应对时代的挑战。具备数字化能力的仲裁机构和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大有可为。

随后,石海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发展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剧烈的冲击,对于纠纷解决,特别是仲裁行业的发展,也面临能否拥抱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跟上时代脉搏的问题。近五六年来中国仲裁逐步在探索在线仲裁业务,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专门有对发展互联网仲裁的相关意见,研究和发展“互联网+仲裁”即是明确提出的23项具体任务之一。石海强调,发展在线仲裁作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重要内容,也是仲裁法修订的重要议题,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圆桌论坛阶段,与会嘉宾对“数字正义”的社会需求基础、法律人工智能的实现方案以及相关问题的法理探讨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交互,回应了论坛的三个议题:数字正义之基:数字时代的纠纷及其解决需求;数字正义之路:在线争议解决(ODR)的法律人工智能之路;以及数字正义之论:在线争议解决(ODR)法理问题探讨。

单元

数字正义之基:数字时代的纠纷及其解决需求

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兼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许建峰在发言中从三个层次剖析了智慧法院的建设工作:在网络建设方面,互联网法院近年来案件量快速增长、技术能力也飞速发展;在司法公开方面,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建成了世界 的裁判文书公开网站,文书数量已经超过万;在探索创新方面,基于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uoumao.com/hyfw/1240.html

网站简介| 发布优势| 服务条款| 隐私保护| 广告合作|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当前时间:
粤ICP备1902532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