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重罪检察实务论坛论了什么
客观证据薄弱的命案中,如何审查与运用言词证据?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哪些实践反思?如何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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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福建厦门,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重罪检察实务论坛,与会者就重罪检察相关的司法政策、职能运行、办案理念,重罪案件的证据、实体和程序问题展开深入研讨,传递了不少真知灼见。这是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联合福建省检察院、《中国检察官》杂志社举办的首场重罪检察实务论坛。
铁证如山——“细节出天使,细节出魔鬼”
论坛开幕式伊始,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在讲话时强调,各级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时刻紧绷政治安全弦,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要着眼于新形势新任务,做到理论研究与司法办案良性互动,推动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每年办理的死刑复核监督案件、核准追诉案件、刑事抗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指定管辖案件总数均在五六百件以上。
重罪检察部门负责办理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案件,大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重罪案件办理应秉持怎样的理念?
“坚持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兰英认为,对普通犯罪需强调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以及恐怖极端犯罪涉案人员则是“特别的恨给特别的你”。
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解决好证据的审查判断应用问题是办好重罪案件的关键所在。那么,死刑案件证据审查如何落实最高检领导强调的“细节出天使,细节出魔鬼”?分论坛首先围绕重罪案件证据问题,研讨了陈年命案的证据审查、“排除合理怀疑”的限度和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等内容。
“要慎重审查主观性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应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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