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云超香港基本法乃中华民族复兴必要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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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民族复兴为时代要求和历史必然。其内涵囊括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极大发展,社会经济、文化教育及科学技术的迅速提升,中华文明及中华文化的弘扬及位居全球先进民族之列并对人类和平与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由于历史变迁和发展不确定性,复兴之路有着时间上的漫长过程和内容上的无限外延。因此,它并没有绝对量化和恒定指标。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民族复兴的核心要素是以不能忽略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为前提。

“香港基本法”作为维护香港长治久安的基石和解决台湾问题的标杆,业已构成民族复兴之要件。时值“基本法”文件签署30年之际,总结和探索如何将其以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成就发扬光大,检讨怎样与时俱进、完善和健全未尽事宜,从而保持其内在活力并持续对包括不仅大中华区及全球华人社区在内中华民族之复兴、而且对整个国际社会及全球和平发展产生巨大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键字:民族复兴基本法台湾完善实践通识教育第二十三条

(一)基本法的背景和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区基本法”系香港特区宪制性文件,规定了香港的社会经济、居民权利、行*管理及立法和司法制度。该法由全国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并确保国家关于香港大*方针的实施。“基本法”于年4月4日通过、年7月1日实施,对“一国两制”,包括年之后的香港前途进行了前瞻性评估,使之不仅符合香港自身发展利益和国家宪法要求,而且也对其在国际社会的全球意义客观判断和自信承诺。

“基本法”设计的初衷和理念涉及地区安全和国际秩序,更侧重主权恢复和领土完整。据文献记载,中共高层在上世纪50年代开始考虑港台问题。为避免因东西方制度对立造成制度风险及消除不同制度之间张力,基本法设计哲学之内在机理基本成型,和平包容的统一策略和开放务实的治国理念亦初现端倪。

不管是“特别行*区”还是“一国两制”,这些概念的胚胎富含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基因。不论是年“告台湾同胞书”,还是年以台湾问题为核心,通过宪法第31条“实行特别行*区制度思考把香港问题的解决也囊括其中”,台湾和香港问题的“一个国家,两个制度”在体现国家意志和民族精神方面业已导向化甚至法制化。宪法特别规定了国家和公民实现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之义务,体现了“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并为非和平手段统一台湾提供法律依据①

年12月19日中英*府共同签署“联合声明”,确认中国年7月1日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年4月4日香港特区基本法颁布30周年。今天我们可以从不同视角和维度对这部重要法律文件在制度创新、和平建设,文明进步、法律维护及有关经验教训诸方面予以总结和重新评估。

近百年来,在解决国家和地区争端方面,诉诸武力、发动战争通常是不二选择。但事实证明此乃权宜之计,未必符合历史发展和时代要求。和平共处、合作互利、搁置争议、求同存异才是人类进步的必然之路。中国共产*智慧地把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东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相提并论,历史地、创造性地为中华民族统一和复兴大业构建了完善机制,堪称国际*治史创举。为世界法制文明作出贡献的同时,亦为国际社会在类似事务的处理上提供了模版。

由香港和内地各界别组成的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历时近五年的咨询调研、集思广益和民主协商而成就的基本法的实践是成功的,也是能够搏击风浪、经受考验的。全国人大年对基本法的解释,打击并遏制了”港独“势力。诸多涉及港独分子参与选举现象及港独组织非法运作方面的案例,均不同程度受制于基本法相关解释而得以处置。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日前在“大公报”撰文指,回顾基本法的过往实践,“一国两制”是经得起考验的最佳安排,能够直面时下香港困局和未来挑战;4月4日,香港“紫荆”转发中联办主任骆惠宁文章,强调坚守一国两制事业初心,坚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治港;国家*协副主席梁振英也在当日基本法颁布30周年学术会上致辞,“不厌其烦对香港和国际社会做好基本法的说明和解释工作”。“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是凭空演绎的抽象概念,而是五千年时间千锤百炼的字斟句酌的条法律文件“。在庆祝香港特别行*区第五届*府就职典礼暨纪念香港回归2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指出:一国两制是中国的一个伟大创举,也是为国际社会解决类似问题提供的一个新思路新方案,是中华民族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的新贡献。它凝聚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中国智慧。20多年基本法的实践,获得了国际社会普遍认可。

(二)基本法的实践和挑战

从台湾统一到香港回归,从民族复兴到人类命运共同体,从*治理念到*策制定,从战略布局到具体实践,中共历届*府均围绕和平共处与和谐发展,矢志不渝并始终一贯地践行自己的宗旨和信仰并在民族自强、制度自信和体制创新诸方面不断超越自己。正因为如此,才有香港今天的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地位,并以独立司法、自由资讯和开放的经济模式吸引逾万家海内外企业落户香港及成为亚太区总部。

港元作为法定货币,在国家支持下一直行之有效维持其联系汇率制度并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离岸人民币中心。为确保香港金融中心地位,”基本法“条突出特别行*区*府提供适当的经济和法律环境。香港简明而且独立的税制不仅成就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而且也令香港依照*策需要推出新的税务手段促进产业发展,强化企业竞争力。

”基本法“始终保障了司法独立性,保留了国际社会所熟知的普通法制度。特区独立司法和终审权得以享用和保障,而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法官产生和任命也是由行*长官获得立法会认可并报请全国人大备案。法院系统多国背景的海外法官的参与和组成亦足够佐证香港司法独立和法制精神。

香港海纳百川,人杰地灵,东西文化交融,全球物资汇聚,高端思想碰撞,前沿资讯交集。在”基本法“背景下,言论自由、出版方便、迁徙随意、游行不禁。以”中国香港“为平台在亚太乃至全球积极参与并尊严地履行国际责任和义务。联合国贸发会”世界投资报告“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发展学院“世界竞争力年报”显示,香港排名分别居位第三和第二。

97回归前移民潮在回归后回流是“一国两制“成功实践的又一证明。然而,以一国两制所保障的高度自治和*治自由近期却反过来又破坏和亵渎了法律秩序,以里应外合的方式寻求普选,从而反对*府,破坏一国两制,企图脱离基本法。两制是以一国为前提和先决条件,从属和派生于一国并统一于一国之内,却不应该成为一国的“绝缘墙“,阻障并凯觎中央行使的统筹职责和权力。

”一国两制“创造性地开拓了以和平机制处理国际间历史遗留问题的先河。虽然”前无古人“,未必”后无来者“。再伟大的发明和社会制度的设计,都会随时代步伐的加快和未知因素的凸显从而遭遇各种不测与挑战,甚至造成止步不前或历史车轮倒转。“50年不变”的“一国两制”如今进入中年期,各种深层次问题和长期累积的社会矛盾在外部力量作用下开始发酵,内忧外患在里应外合作用下逐步引燃。

半年多来以反”修例“为突破口,“一国两制”底线不断被碰撞。宪法和基本法权威也被严重挑战和践踏。泛暴派不仅给香港人民带来深重灾难,而且”呼台唤美“,挟洋自重,为中美关系复杂化带来隐患,也为区域发展、民族振兴和国家统一大业添加变数。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视角,不难理解今天发生在香港的事情。作为东西方地缘*治的战略高地和中国重要的出入要塞,香港数百年来却是英美利益共同体,在*治、经济、文化、教育诸方面密切关联和集中交织。港英管治遗留的*治遗产,不仅没有妥当善后,而且深度抑制香港*治生态在回归多年后良性转化。港人在某种程度上对”一国两制“宪制秩序难以适应。

“一国两制”青年论坛创办人、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何建宗博士曾对中评社表示,“部分香港人选择性拥护基本法,本质上是缺乏对基本法和宪法的尊重。因此,对加强*治架构、中央与特区关系及“一国”的宣传是未来基本法教育的重点“。何博士还认为,基本法是落实”一国两制“的宪制性文件,行大陆法的内地和普通法的香港难免冲撞。个体权益和集体利益、本土势力和国家尊严往往在具体实践中也会出现倾向性取舍。

如何确保“基本法”不被误读、执行过程不失偏颇、复杂环境中顽强坚守均已成为特区*府和每个港人不能回避的现实。香港的前途命运无异议地掌控在中国人手里。中国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复兴当然是包括海外全中国人在内的所有人的责任和义务,而基本法的健全和完善,以及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则是全面贯彻“一国两制”的核心要求,也是特别行*区根据基本法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

(三)基本法的内功修炼

中间派组织新思维今年1月16日公布以参与反修例示威者为对象的民调显示,近八成受访者支持“一国两制”;中间派智库民主思路2月17日亦发现,73%受访者支持年后延续“一国两制”。②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变化未必一帆风顺而是步履曲折运气多舛。不管是非法“占中”,还是年”旺角暴乱“乃至年”条例风波“,所有这些既有”港独“分裂主义性质又有恐怖主义特点的威胁国家主权的活动均指向基本法及中央*府。

1月15日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新春酒会上致辞“新的一年,香港如何再出发”。显而易见,在全球瘟疫大爆发环境下,思考和探索如何守底线,纾民困,振经济和促稳定成为港府港民共同直面的课题。如何早日走出*治阴霾,聚焦经济发展,固化一国两制,重获成长空间又是新时期不可回避的现实诉求。正如上文所述,“一国两制”作为国家治理必须秉持的13条显著优势之一,未必受港人诟病甚至抵制。问题的症结依然在民生,深层次原委依旧在教育。不管是港独还是 ,目前共用共享的“杀手锏”不仅是“去殖民化”的缺失而且是“去中国化”的深化。而教育软实力特别是基础教育的柔韧性对一个国家的战略意义和在当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潜在的革命性功能。

香港半年多暴乱中共有7千余人被拘捕,其中学生3千多,教师及教辅人员近百人。香港教育已经出了问题已成共识。不管教科书还是参考资料,处处充斥着歪曲历史和反对国家的文字。近日,中文大学通识课程又出现考试题目暗煽仇警与抹黑国家领导人的现象。有议员敦促校方惩处相关导师。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没有明确或者蓄意漠视宪法和基本法关系,忽略了宪法是基本法存在的前提而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基础。很多法律界人士在全国人大就有关异议释法之时,甚至天真地以为基本法独立于宪法而存在,中央*府过度”干预“香港事务,破坏”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一个总概念,已经包含”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内涵,因此,也需要加强全面理解和准确执行,确保”一国两制“不变形,不走样。香港社会特别是文教领域过度重”两制“而轻”一国“,致使本土思潮泛滥,港独势力做大。因之,宪法及基本法在全社会尤其是公职人员和基础教育阶段的师生间推广和学习刻不容缓。在澳门,宪法和基本法权威颇受尊重,既多元合作又协调统一的宣教系统得以建立。基本法内容在大中小学不同阶段均有部署并列入必修课;进入公职及业务晋升之前,每个人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与考核,确保爱国爱澳管治团队居绝对领导地位。带领全社会崇尚宪法、学习基本法已经规律化和机制化。

笔者曾于年9月21日“光明日报客户端”发文“香港通识教育亟待改革”,提出国民教育和公民教育之迫切性,建议在操作层面适时成立特别课题组和教材编纂委员会,着力国家公民身份认同的普及和教育,鼓励更新教师深造课程和专业理念架构,强化基本法研学和认知。有学者质疑“学校教育不仅没有探究问题根源,反之越改越差,过多承袭殖民*府教育*策及文化脉络从而忽视了孕育本地学生的心智成长”,因此倡导在全球不确定因素累加和外部势力强势干扰下,土地回归和人心回归需要统筹兼顾。中文大学创新科技中心主任*锦辉曾建议*府在此环节可以“鼓励有心之人,开办私人中国国际学校,把国教科目纳入中小学必修课程,然后加以推广。”

教育局蔡若莲副局长4月4日亦曾表示,教师对基本法了解不足导致“认同”及“实践”面临挑战,多元培训教师以完善基本法教育成为必然。基本法进校园并且课程化、规律化和系统化亦在所难免。为了香港繁荣稳定和捍卫国家根本利益,万香港居民都有必要了解基本法,研阅制度保障,从而有利于落实”一国两制“,进一步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加大香港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和青少年国情教育、历史教育和中华文化教育,增强香港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牢记一国两制核心要义,旗帜鲜明捍卫国家主权和安全。国民教育的义务在当今多数国家包括欧美西方国家在宪法中均有相应规定。相形之下,香港在国民教育规划、策略推广落地及绩效实时考评方面显然未能切合时代需求,只有着手内功修炼,因地制宜加强改革,才能坚守和弘扬“基本法”,从而在方向感和和主导性方面寻找定位,为包括台湾在内的大中华地区合作发展形成正面示范。

(四)基本法的台湾示范

栉风沐雨30載,基本法在时代大潮荡涤过程中得以丰富并彰显了强大生命力。新的历史时期,新问题和新挑战也在呼唤新思维和新理念。然而,过往的实践和现实的挑战亦告诉我们,在涉及主权统一,领土完整,民族复兴重大议题上,学界承认基本法依然有进一步优化和健全的空间。在台湾问题上,一个稳定繁荣的香港具有强大的难以替代示范功能和借鉴作用。但遗憾的是,不仅香港各阶层对基本法内容知之甚少,就连台湾主流媒体对“一国两制”在香港实施的报道也不多见。

台湾作为中华民族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份答卷的成绩直接构成中华民族复兴的标杆。近年来,陆台局势不仅没有改善与缓和,反之,荫翳蔽日,气氛紧张。民进*执*以来,在历史与文教领域和香港异曲同工,不仅媚美谗日,而且深度“去中国化”,着力凸显台湾主体性和独立性。香港”修例风波“以来,台湾当局频繁迎合香港”独派“,联袂携手做大做强”独“文章。在香港,特区*府忙于一线抗疫,*治玩家及极端势力却奔赴前沿操纵选情,备战9月立法会选举。“若然奸计得,*府将寸步难行“;③而在台湾,国民*也忙着“绿化”,“暗*”转向“明独”。专家研判,江启臣就位*主席施*讲话只字不提“九二共识”,甚至”公开会见港独分子*之锋“。在国家理念上带领国民*正马不停蹄趋同于民进*,隐约向”反分裂国家法“条件靠拢,逐步具备”得以非和平方式统一台湾“之要件。

中华民国*府在宪法上至今尚未宣告放弃大陆地区主权。然当” “分裂手段从*治渐次转向法律(尤其是宪法领域),以“制宪“、“修宪“和”释宪“为主要途径的宪*改革成为法理 的重要形式,④通过造成”两岸分治永久化“而谋求独立,“反分裂国家法会自然启动。“美*舰抵达高雄港之日,就是解放*武统台湾之时“。不过,境外学者及智库专家普遍难以认同武统台湾会成为民族复兴之上策选项。

早在上世纪70年代,东西德国互动频繁。联邦德国实施”新东方*策“,着力改善与民主德国的关系,促进了两个德国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治全面融合,自然也为两德统一奠定了现实基础,两德关系依然是”德意志民族内部的特殊关系“。⑤而在中国,年初,国家最高领导提出“一国两制,台湾方案”,亦充分彰显中华民族复兴的崇高愿望。然而,台湾主要**和*治人物多为反对。民进*亦通过修法进行*治防卫。“一国两制”效应难以示范,两岸和平统一愿景依旧晦暗。此时,也有学者甚至借机提出可否“虚一国,重两制“,甚至有人因香港迟迟难以兑现的23条而沦为国际反华基地而质疑粗旷不精的基本法1.0版本可否针对性予以升级。

台湾问题乃中华民族核心利益。依照”反分裂国家法“,既然陆台矛盾属于国共内战残留问题,那也许就需要一个类似台湾“基本法“出台。结合台湾现存状况,无论*治制度、治理模式、社会结构和国家形式当然均会基于”一国两制“和港澳经验。至于有媒体质疑一国两制管治风格反让台湾愈加不安,认为港台共享的”抗命时代“就是站在东亚最前线共同抵御中国因素,乍听起来的确耸人听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过去20年,数十次民调结果均显示逾80%台湾民众和台当局如出一辙,不仅支持维持现状,而且不接受与大陆”一国两制“下的统一。

港台问题既复杂又简单。视角不同,见仁见智。香港与台湾最大差异,似乎在于二者通往民主路径存在根本差异。香港特别行*区宪*9体制是建立在基本法的基础之上,而基本法解释权归全国人大,而台湾则拥有一套完备的*治、*事和法律体系。虽然二者近年来形势均有不同程度恶化,但香港和台湾毕竟性质不同,处理矛盾的策略自然迥异。基于台湾*治上基本实现自治的现实,即便和平统一台湾,港澳现有模式未必得以复制和照搬。专家建言,在确保全国人大能够就分裂或者独立倾向的行为和现象主动释法从而捍卫一个国家的底线情况下,其*治结构、选举制度和立法诸领域亦未必不被理解和不受尊重。对于两岸统一的法律制定,所涉及的合理审查机制以及港澳基本法所规定的问题解决机制亦未尝不可得以借鉴。

事实上,港台对于独立与反独立的极端态度比重甚小。换言之,多数中间力量依然有较大争取空间。有港台人士特别是既得利益者极力诋毁“基本法”,视“一国两制”为洪水猛兽。其实,他们并不谙熟”一国两制“不乏弹性和空间。一国两制香港版、澳门版及台湾版因地制宜,在一个国家前提下各领风骚。然而,不管哪个版本,健全中央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对地方实施国家在港澳台关于“一国两制”方针和推广机制依然任重道远,甚至始终没有能够冲破固有的以美国等西方势力在港台长期形成的舆论防线。这也许是出现”台湾不是第二个香港“,”台湾绝不接受一国两制“的原委。因之,除了基础教育体系内加强教科书及通识教育改革之外,特区*府*治*策文宣工程尚待完善甚至重构。

“与其艰难取信于台湾民众,北京方面不如探索构建新的机制或平台之可能性,对不完全契合现实环境和未来预期的基本法条款予以补充抑或修缮成为新命题。”有*治家甚至尝试提出,任何如香港“基本法”的宪*文件解释权归当地独立的司法机关全权拥有及主导而非再由全国人大释法,避免“中央先发制人和干预香港*策”之嫌。不过有学者戏称此乃缺少逻辑,贻笑大方。沒有“一国”,何来”两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委员会对全国人大解释”基本法“产生”内在约束力“⑥。基本法解释权具体分配:一)全国人大有全权解释权;二)特区法院负责特别行*区关于自治区范围内的条款;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基本法解释对香港行*区法院产生约束力。香港特区法院引用该条文时必须以全国人大的解释为准。⑦

要实现国家和平统一,令万台湾人看的到的利益的有效宪*制度不可或缺。所谓可能的台湾”基本法“也许需要在中央与地方关系的传统思路上予以调节以尽量适应对等原则,从而避免管治矛盾和信任危机。在此,大陆方面*策宽容度和台湾当局的智慧取舍均会对未来台海局势和民族复兴构成某种意义上的挑战和考验。不过,事实上,为了民族复兴与和平崛起,大陆方面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特别是“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所展示的善意及制度弹性已经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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