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誉权官司,我是如何帮助报社老总,打败鼎

文丨朱鹏源年底,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篇题为《陈红玉、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的法律文书。这个事情起因是,年5月17日始,有被《城市经济导报》社开除或者不愉快离职、报社工作中得罪的阴暗小人,在天涯论坛等地方匿名发布攻击帖子,毁损陈红玉同志和陕西龙乡广告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的名誉。5月22日,我在西安。报社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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