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许可信息截

根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自《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本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审批相关工作。现将新增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相关许可信息予以公开,包括江西日报社、赣南日报社、赣州广播电视台、宜春日报社、宜春市广播电视台、鹰潭日报社、大江网等7家新闻单位及崇义县、临川区、东乡区、金溪县、广昌县、崇仁县、乐安县、宜*县、袁州区、万载县、宜丰县、高安市、樟树市、丰城市、铜鼓县、靖安县、吉州区、青原区、吉安县、泰和县、万安县、永丰县、吉水县、峡江县、新干县、遂川县、井冈山市、永新县、安福县、武宁县等30家县级融媒体中心主办的:互联网站16个、应用程序69个、公众账号95个,共计个服务项。

一.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名单(共16个)

二.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应用程序名单(共69个)

三.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公众账号名单(共95个)

截至年8月20日,经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审批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总计61家,具体服务形式包括:互联网站36个、应用程序91个、论坛3个、博客1个、公众账号个,共计个服务项。

江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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