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论坛直播回放2020广州海法论坛在
(论坛现场)
年11月,“广州海法论坛暨广州·海商法与民法典实施海事司法论坛”在广州召开。本次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互联网线上观看论坛的人数高达4.21万人次。来自全国各地国各地法官、高校学者、律师和企业代表等近人参加论坛。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广州市司法局局长廖荣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饶清、广州市司法局律师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龙晓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敬、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黄山、广东省法学会副秘书长薛晓光、广州市港务局副局长袁越出席论坛并致辞。
广州市司法局副局长何友汉、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健斌等出席论坛。论坛开幕式由广州海事法院党组成员、广州海事法院副院长王玉飞主持。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方致辞)
陈方副会长在致辞中指出,海法作为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起到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本次论坛举办恰逢《民法典》制定和即将实施之际,如何站在“大国自信”基础上看待《民法典》,并以之指导《海商法》的修改,是本次论坛的重要议题。而港航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议题将对港航企业国际化进程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第一个主题:海商法与民法典实施的法律问题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向明华
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二秀
广州航海学院副教授张敏
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显伟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黎晓光
本次论坛围绕三大主题进行学术研讨。第一个主题是“海商法与民法典实施的法律问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向明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二秀、广州航海学院副教授张敏、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张显伟、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秘书长黎晓光分别就“《民法典》对《海商法》修改和实施的影响”“《民法典》合同编在海商合同纠纷案件中的适用研究”“《民法典》实施后反思《海商法》的特殊性及融合”“《民法典》实施背景下《海商法》的修改”“《民法典》实施对海事仲裁的影响”进行了演讲。
第二个主题:海商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
省律协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许光玉
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徐春龙
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法官周田甜
第二个主题为“海商法与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修改”,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许光玉、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徐春龙、广州海事法院汕头法庭法官周田甜围绕“对《海商法修改送审稿》有关问题的意见”“论海事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以份海事证据保全裁定为样本”“实现海事担保物权案件适用程序问题研究——以民诉法和海诉法的程序共建为路径”等展开了深入探讨。
第三个主题:港航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及闭幕式
省律协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运福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雷鸣
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伟圣
第三个主题是“港航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及闭幕式。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运福、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雷鸣、广东广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伟圣分别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类推适用的思考”“重复保险与保险竞合”“港航企业‘走出去’与‘一带一路’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探讨。
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是对前两届广州海法论坛的传承和延续。本次论坛以《民法典》实施对海事司法影响、二者之间的融合辅承作为切入点,探讨了当下海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前沿方向,丰富了海事司法实体和程序法律制度的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大湾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途径与方式。主办方表示,如今,海事司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海事海商法律建设工作亦将大有作为。
本次论坛由最高人民法院国际海事司法广州基地指导,广州市司法局支持,广州国际航运司法研究中心(广州海事法官协会)、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海事海商物流法律专业委员会、广东省法学会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航运法学研究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律政营商环境研究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大连海事大学海法研究院广州分院(粤港澳海法研究院)协办。
(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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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摄影
省律协海事海商物流专委会
核稿
省律协业务部
编辑、排版
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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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海法论坛在广州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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