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中国企业合规论坛在郑州举行
年5月8日下午,“中国企业合规论坛”在郑州市美盛喜来登大酒店举行。本次合规论坛由河南省新能源商会主办,北京市兰台(郑州)律师事务所、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办,河南省法学会、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予以指导。河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组书记庄建球、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周新萍、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雷中旺、中建七局董事、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陈胜文出席论坛并致辞。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最高人民检察院*策研究部主任高景峰以及多位兰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资深律师、各企业代表等三百多位各行业大咖齐聚一堂,话合规,谋发展,共同探讨推进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的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创造诚信稳定的经营环境,实现更高的商业价值目标。
本次合规论坛现场人数爆满,同时凤凰网风直播对本次论坛进行了同步全程直播,观看人数高达50万人!也从侧面反映出合规影响的广度和深度。
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推进企业合规的部署,体现了国家战略层面对企业合规管理的重视。年3月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持续推动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实践探索,稳慎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以检察履职助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中国正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遇到许多新的机遇和挑战。以民法典的颁布为标志,近年来国家制定、修改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法律体系不断完善,这加大了对公司企业经营的法治保障,也对企业经营合规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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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发表了以“企业合规和公司治理”为主题的演讲。“为什么要建立企业合规制度?这项制度的价值在哪里?”陈瑞华教授通过经典案例,论述了企业合规对企业稳健发展的积极作用和弥补我国合规领域重大缺失的现实意义。他指出,现阶段我国企业经营中的违规现象层出不穷,企业管理者对合规问题普遍缺乏重视,在合规制度方面认识存在不足,这已经给我国涉外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成为这些企业“走出去”的绊脚石。并强调了法律在合规制度建立过程中的重要性。法律能够帮助财经领域防控风险,而在经济社会日益繁荣、全球化不断发展的今天,合规已经成为企业经济运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衍生出更加丰富的内涵,因此在我国建立顺应时代发展趋势的合规管理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承担其应有的社会责任,进行自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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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教授围绕《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中几个突出问题》进行了主题演讲。李奋飞教授首先指出,检察机关近期启动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事实上将企业合规激励机制引入到公诉制度之中,使之成为对涉嫌轻微犯罪的企业乃至企业家加以宽大处理乃至不起诉的重要依据,这种以企业合规为重点考量的不起诉,在性质上仍然没有超出相对不起诉的范畴,因此其不仅没有超出检察机关的职权范围,反而是检察机关回应社会需求、守护公共利益的应有之意,具有内在的正当性,尤其与当前民营企业犯罪治理的刑事*策相契合。这一重大改革不仅为企业以刑事合规计划换取宽大处理提供了重要动力,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检察机关在企业犯罪治理中的传统角色,对于预防、消除企业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进而减少、避免刑事诉讼给公司、股东乃至社会带来的殃及效果,无疑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李奋飞教授还谈到,由于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尚受到立法的严格限制,在当前的改革探索中,检察机关通常只能针对那些情节轻微的企业犯罪案件,才可以给予适用合规考察的机会,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企业犯罪,检察机关目前尚难以对其适用合规考察制度,从而无法让其获得出罪机会,不利于为其建立和完善合规计划提供内在动力。因此,未来需要建构刑事合规制度,就刑事诉讼程序而言,应当考虑建立企业犯罪程序分流机制,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完善并扩展适用于企业犯罪案件,或者借鉴其域外经验建立独立的暂缓起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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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策研究室主任高景峰在主题演讲中指出:
企业合规,就是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要符合国家法律、行*法规、国际条约、行业准则、商业道德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刑事合规是企业合规的一个组成部分,主要是指企业内部防范刑事法律风险的规则和机制。从刑事合规的维度来讲,企业有必要识别企业所面临的内外部的环境可能遇到的一些刑事风险和外部监管的要求和义务,要把这些义务和监管的要求内化成内部的管理动作,内化成管理的机制和*策、流程,并且进行监控,从而降低刑事风险和避免进行刑事犯罪。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合规既是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促进企业刑事合规来防范刑事法律风险,可以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合规既是企业经营发展的内在保障机制,也是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基础性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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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台律所高级合伙人、郑州分所主任程阳律师从兰台作为实践合规服务的一线工作者的角度分享了兰台对于合规在实践中的认知。她分享到:1.合规与每个企业息息相关,不要总觉得合规是大企业的事情,大企业是大责任,然而,小企业的合规更不能忽视,或许小企业的不合规蕴藏着创始人的刑事责任风险;2.合规落实需要一个过程,哪怕前期名实不符也要合规,因为当企业在讨论合规时,就是种了一颗合规的种子在每个人心中,当然,种子发芽需要浇灌,那组织搭建、制度建设,都是光和水,会让那颗种子发芽长大;3.合规需要企业敏锐的嗅觉,长远的预见,认真的执行,这就需要对大势的判断,对重点监管案例的解读,对于每一次合规事件的恰当处理。
程阳律师还对在座在各位嘉宾表示了感谢,她讲到:我代表兰台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的莅临支持,演讲嘉宾的倾力分享,在座各位的认真聆听,也感谢所有会务人员的默默支持。我们期待大家对兰台的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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