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金融高峰论坛专题讨论三求解数据治理
主持人:
聂欧瞭望智库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全国金融青联委员
圆桌讨论嘉宾:
中国银保监会*策研究局巡视员叶燕斐
北京金融控股集团*委书记、董事长、中国银保监会原国际部主任范文仲
中国银行首席科学家郭为民
同盾科技创始人、CEO蒋韬
百融云创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张韶峰
火币集团董事长、创始人兼CEO李林
聂欧:接下来,进入今天最重磅的压轴戏,就是数字化转型、数据治理的圆桌环节。大家知道,比如说谈到智能风控行业,智能风控行业头部企业大家应该都数得出来有几家,我想问一下蒋韬总,因为现在在进行行业整顿工作,经历了整顿工作之后,您对于“守正创新”这个词有没有一些新的理解,并且对于未来拥抱监管,您会有一些什么新的规划?同盾会怎么做?
蒋韬:“守正创新”,我觉得首先是守正,创新的前提就是要守正,就是要坚持一个底线,我觉得这次整个行业对于整个大数据行业的治理和规范,我觉得对于整个行业来说绝对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其实它让所有的从业者其实看到了一个底线在什么地方,红线在什么地方。虽然我觉得国家未来像中国版的GDPR,包括个人隐私保护都在陆续出台,我觉得这整个其实是让这个行业里面的人能够看到红线在什么地方。这是一方面。
第二方面,说到创新,其实目前在这个行业里面有,像风控就是典型的创新场景,我们在这个行业里面其实已经摸索了六年多,从最早期的我们做智能反欺诈,我们提出一个理念叫联防联控,希望通过机构之间部分的、有效的、最小原则化的数据共享,能建立一个智能诚信网络,我们称之为智能诚信网络,智能诚信网络主要做的事情就是在机构之间防范跨平台,甚至是可以推动伪造身份去攻击这些平台的这些网络欺诈分子。很多银行他们其实碰到的一个困难,就是欺诈分子在这个银行做过欺诈活动之后,他可以用非常低的成本,可能几十块、几百块就可以在网上买到新的身份信息,这套身份信息跟着,比如银行的流水、房产信息都可以伪造,可以到另外一家机构从事网络欺诈的活动。我们当时建立这个智能诚信网络,我们是希望通过我们的技术,利用技术的创新来提升整体网络欺诈团队和网络欺诈团伙的欺诈成本,因为我们认为欺诈这个事本质上如果提升它的成本,它就会从坏人变成好人,但是如果他的欺诈成本非常低的话,就会从好人变成坏人,因为有利可图,这个就是我们做这个创新的初心。
聂欧:谢谢蒋总。相同的问题我也想问一下张韶峰张总,咱们现在对于“守正创新”这个词会有新的不同的感慨,未来咱们百融做这一块的时候有什么新的举措?
张韶峰:我觉得这是在当下这个时间环境非常好的问题,可能前几年大家还没有那么重视,或者说在守正和创新之间,倾向于哪边应该说是对金融相关的行业来讲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我们百融公司是一个混合所有制企业,有很多国有股东,从一开始对我们各种约束相对还是比较严格的,我们在选择做什么产品、做什么服务,以及跟什么样的机构合作这件事情上,平衡和天平是倾向于保守的,我们宁可市场扩张速度慢一点,还是要守住底线,因此也放弃了很多商业的机会,甚至有一段时间也受到了一些压力。但是正如我好几次跟我们董事会汇报的时候,我说跟金融相关的所有产业都是一场长跑,最后比的是谁活得久,而不是短期之内一城一池的得失。所以您问的这个问题其实对我来讲,这五六年时间我每天都在问自己,到底我们百融工作任务排序排在第一位是什么、排在第二位是什么,显然守正是排在第一位的。
但是如果没有创新也不会有百融的存在,如果我们完全依照传统的方法去做,我们帮助金融机构控制风险,帮他们建立信用评估模型,其实用传统的一套模型就可以了,也不需要百融,所以在守正的大前提之下肯定是要坚持创新的。我们也在科技方面,尤其是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区块链方面做了很多的投入,实际上每天都在改变中国的信贷行业,每天能够帮助很多金融机构,在他们的配合之下,让很多普通老百姓获得金融服务。我相信这个平衡至少在我这里永远排在第一位的是守正,其次是坚持不懈地创新。我是非常拥抱监管的态度,所有的东西如果没有清晰的监管思路,终究会出事的,就像最近几年一直非常火的现金贷,从最早所谓的发薪日放贷,7.14演变到套路贷,都是因为没有清晰的监管思路,最后可能这个行业的从业者短期之内觉得自己受了益,但是从长期来看可能自己最后也会折进去,所以这一点是我一直以来非常清晰的态度。
聂欧:其实现在的金融科技机构以后都要高悬达摩克利斯之剑。今天有一个词提到的不太多,就是区块链,但是这个词最近又火得不行,为什么?我一直觉得这几年区块链是热了又冷,冷了又热,最近中央也是提到非常高度的重视程度,我也想问一下,如果大家真的只是把区块链等同为跟货币相关就是错的,区块链应该应用在实在的领域,有前景的领域。我想问李林总,您简短地告诉我们一下,您最看重未来区块链在哪些领域的使用?
李林:作为六年的从业者,我从全球的视角看,我并不是非常认同区块链只能用在产业服务领域,Libra也是区块链,从我的角度来说,我觉得区块链本质上是解决数据互信的问题,数据背后是什么很重要,如果它是社会公共数据,可能我们是用区块链来建立一个社会的信用社会;如果是*务数据,就是数据*务;如果是企业的运营数据,可能区块链可以用来提升企业的协作效率;但是如果背后是货币,就变成了数字法币,背后可能起来别的资产,比如数字金融等等。这是我的第一个放在全球的视角。
第二个,这六年以来,这个行业确确实实是热了又冷,冷了又热,而且它是有行业规律的。所以回到刚才第一个问题,我简短地说,回到主持人的问题,看看区块链在什么领域应用。我目前看好的是数据本身已经比较成熟的这些领域的应用,比如说我们经常会看到,有人做用户的数据共享,刚才各个数据行业的大佬都在分享,怎么样安全、合规又可信地分享数据,这可能是区块链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各行各业都有非常多的数据可以共享,而且这些数据是非常成熟的。
聂欧:是保护技术,可以这么说吗?
李林:对。因为这个各行各业都有,北京市以前有一个数据“盲共享”系统,就是把P2P的数据拿来用区块链技术来分享,这是一个小小的应用。这可能是当前我比较看好的应用,但是我个人认为当前区块链技术应用受到几个非常严重的限制:
1.基础设施不完善。比如我们没有数字身份,所以我们两个人签合同、签协议,虽然我们可以保证用区块链来做协议的不可篡改,但是我们身份不能确定,所以没有数字货币。
2.没有数字货币、数字法币,我们在链上的信息流和资金流是不能统一的。
3.没有相关的法律和法规,链上的存证到底会不会采信,等等。
这些基础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多场景其实在区块链落地的时候,就会遇到一些障碍,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大的问题。
第二个大的问题就是现在还是*策驱动,还不是场景驱动,现在非常欠缺产业区块链的人才,也就是说区块链是门技术,对区块链懂又对行业懂,能够把二者融合起来的人才太欠缺了,所以我们往往是找不到场景。这是我看到当前两大障碍、瓶颈,是我对当前区块链落地的看法。
聂欧:谈到具体的监管措施,我想接下来问一下叶燕斐叶局,这个问题相对比较尖锐,现在的金融科技机构,您觉得就像您提过的,究竟应该是作为金融机构去监管、还是作为科技机构去监管,我们对它采取的是持牌制吗,或者是备案制?我今天在好几个嘉宾发言中听到了备案制,是不是我们采取对某些产品和服务采取自声明或者备案制?
叶燕斐:谢谢。我们今天的主题是数据治理、数字转型,现在这个时代是数字时代,也是数字经济时代,也是数字金融时代。前两天看到一篇文章,是讲希腊哲学有一个学派叫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的基本观点:数是众神之母亲,数是宇宙的本源,万物即数。毕达哥拉斯在我的记忆当中,他应该是比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还早期的哲学家,他很有远见。在将近三千年前他就预计到数是宇宙的本源,万物皆数,我们现在所有的生活方式、生存方式、生产方式都可以以数字化来表现。从广泛的意义来说,对数据的收集、整理、应用的机构应该不需要某种形式的监管,可能将来中国会出现,或者别的国家会出现一个数字监管局或者数字监管部之类的。
银行是最大的数字汇集和处理机构。抛开银行的核心功能,是经营中介和流动性转化,它其实依托的都是对大量数据的处理,它是以财务化的数据来处理。在这个基础上实现它的核心功能。现在更多的信用数据之外还有非信用数据,就是我们说的大数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金融本身、监管本身就是要监管金融机构的数据治理的。是不是延伸到金融科技上?因为它和金融机构关系非常密切,这是需要讨论的话题。
说到金融科技公司的定性,行业怎么把它定性?国际上把金融机构分为这么几个类别,一个叫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银行和做人寿的保险公司,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吸收公众的存款,交人寿保费和吸收存款是一个性质,将来投资到别的地方,然后再偿还。所以它既是经营性中介,又是流动性转换的机构。这类机构所有的国家都要监管,没有说哪个国家不要监管。
基本都是在中央*府层面进行监管。第二个是其他类的非存款类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财产保险、证券、公募基金或者公募理财、私募基金、信托公司、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融资租赁公司。这几类公司,像证券、公募基金在美国是联邦层面进行监管的,在很多国家也是由证监会里监管的,但是财产保险在美国是州一级监管,而不是在联邦这一级监管,其他国家大部分都是要监管的。但是私募基金,信托公司及贷款公司、经营租赁公司,在绝大部分发达国家是不监管的。全球金融危机出现之后带来了影子银行,起了很不好的作用,所以有的人提出来影子银行也需要监管,现在大部分做的还是非现场监管,就是收集一些数据,分析它的动态,特别是分析它和银行业之间的借款、拆借之间的关系,根据它的杠杆率高不高。有的国家可能不一样,但是大部分国家没有备案,也不需要持牌,这是我想说的。但是对我们中国来说,信托、贷款公司、小贷机构都要监管,私募在证监会监管,所以我们国家管的范围是挺广的。
第三类是金融辅助机构,货币经纪的公司,一个是叫征信机构,还有一个叫市场信誉评价机构。国际上没有说要监管,但是信用评价机构也是因为出现了次贷之后也提出了要监管,但是实际上也没有监管,现在美国也没有进行监管。这个应该是没有监管的,不需要持牌,也不需要备案。
金融科技公司性质上是什么?因为存款类机构的核心功能是金融中介和流动性转化,其他类金融机构的核心功能应该说是金融中介,但是缺乏流动性转换这个功能。辅助类其他机构都没有这两项功能,所以一般来说是不要监管的,所以金融科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许不需要持牌,甚至不需要备案,但是可能需要掌握动态。但是这些金融科技公司过去几年发生很多突出的问题,可能是穿着金融科技的马甲,出现很多问题,我觉得要把握几个点:
第一,要着力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个方面就是要坚决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是任何一个国家都管得非常宽的,在美国现在也管得非常严。并且在美国是联邦层面做的,我们国家是放在省里面负总责,将来是要考虑的,因为现在通过互联网,机构的业务范围完全超过了一个省的范围,可能还是需要中央*府做。第二,要防止暴力催收,暴力语言也不可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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