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光杯学术论坛ldquo网约车与平台

慧光杯学术论坛

网约车与平台法律责任分析

法学院慧光杯学术论坛—“网约车与平台法律责任问题的分析”分享会于年4月8日晚线上举办。本次学术论坛围绕网约车平台法律的定位及责任承担问题展开。由法硕班 小组成员汇报,法学院21级法硕班全体同学参加学术论坛。

分享会主要分为三个环节,首先,王翠翠同学介绍了本次分享会的主要汇报内容,主要包括案例引入、法律地位、责任承担;其次,张敏、王雨恬同学针对以上三个方面详细讲解; ,小组成员逐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就网约车与平台法律责任的承担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网约车与平台产生的法律问题引入

张敏同学介绍了孙建案和丁杨阮案,引出了网约车与平台产生的法律问题。法院判决,认定网约车司机与网约车平台具有劳务关系,网约车司机在运营过程中致人损害,应当由网约车平台承担替代赔偿责任。

网络平台与车主法律关系分析

张敏同学分析了网络平台与车主的法律关系。网约车平台对约供乘交易具有作用力,网约车平台对约供乘交易一方,特别是司机一方存在着显著影响力和支配力。具体表现在网约车平台对网约车司机实质性审核准入、全程监督管理、决定网约车营运价格等方面。在网约车平台侵权类型的案件中,判断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司机是否存在雇佣关系,以此作为适用用人单位责任的依据。如果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司机不构成雇佣关系,就应当适用《民法典(草案)》第条。

网约车平台责任承担问题

王雨恬同学讲解了网约车平台责任承担问题: ,在原则上,网约车平台应对网约车交通事故致害第三人的行为承担替代责任;第二,网约车平台应为网约车缴纳车辆运营保险,未缴纳保险的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第三,无营运资质的网约车发生交通事故,平台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同学们围绕网约车平台的法律定位和网约车平台应承担何种责任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引发了同学们对网约车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深入思考,论坛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颇丰。

-END-

文案

刘丹、张丹

校审

李瑞红

审核

崔鹤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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